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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校被认定为全省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培育)” 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4-15浏览次数:

2020年3月17日,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全省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名单的通知》(黑教高函〔2020〕65 号)。在通知中,在经我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委托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教育厅认定我校为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培育)”和首批“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通知要求各“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共享型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培育高校要进一步提升内涵建设质量,制定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做好本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同时,加强高校间交流协作和资源共享,推动跨地区、跨学校、跨专业创新创业合作,扎实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和典型经验。省教育厅将建立考核与绩效评估体系,动态调整建设支持力度及支持范围。

我校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打造符合时代特征、区域特点和高校特色的龙江创新创业教育 2.0 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黑教高办函〔2019〕132 号)的相关部署,经过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和充分准备,于2019年11月15日向省教育厅进行了申报。省教育厅于2019年11月28日组织省内外创新创业教育领域专家进我校实施调研工作,我校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了这次认定的申报和专家调研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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